五院制
wǔ yuàn zhì解释
1.孙中山提出的行政﹑立法﹑司法﹑监察﹑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。按照这个制度,中央政府分设行政﹑立法﹑司法﹑考试﹑监察五院,各自独立,分别行使职权,都对国民大会负责。
逐字解释
五 (五,会意。从二,从乿。二”代表天地,乿”表示互相交错。本义交午,纵横交错) 同本义 五,阴阳在天地之间交午也。--《说文》 葛屦五两。--《诗·齐风·南山》 羔羊之皮,素丝五絝。--《诗·召南·羔羊》 五 四加一的和 五,数也。--《广韵》 五载一巡守。--《书·舜典》 塞…
院〈名〉 (形声。从阜,完声。阜”是土山,与土、建筑有关。本义庭院,院子。房屋围墙以内的空地) 同本义 院,垣也。--《广雅》 院,周垣也。--《玉篇》 有垣墙者曰院。--《增韵》 深院月明人静。--汉·司马光《西江月》 又如前院;后院;深宫大院 四周有墙垣围绕、自成部分的房屋 …
制 制、製本同一词,后来分化,製”用于具体的制 造,制”且于抽象的制作。(会意。小篆字形,左边是未”,右为刀。未”即有滋味,乐于裁制。本义裁断;制作) 同本义 制,裁也。--《说文》 贤主之用人也,犹巧工之制木也。--《淮南子·主术》 制彼裳衣。--《诗·豳风·东山》 可使制梃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