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裁
zhònɡ cái解释
由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、经济等争议作出裁决。在我国,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,可以仲裁。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,应当双方自愿,达成仲裁协议,并选定仲裁委员会。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。裁决作出后,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我国在1994年8月颁布仲裁法。
逐字解释
仲 (会意兼形声。从人,从中。中亦声。甲骨文、金文作中”。本义排行第二) 同本义 仲,中也。--《说文》 仲,中也,言位在中也。--《释名》 伯其甫、仲、叔、季惟其所当。--《仪礼·士冠礼》 五十以伯仲,周道也。--《礼记·檀弓》。按,古者幼名冠字,冠字谓之且字,且,荐也。表之以…
裁 (形声。从衣)声。本义裁制,剪裁) 同本义 裁,制衣也。--《说文》 夷衾质杀之,裁犹冒之。--《礼记·丧大记》。注犹制也。” 十四学裁衣。--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 裁此百日功,唯将一朝舞。--唐·韦应物《杂体》 又如套裁;剪裁;对裁;裁衣(裁剪衣料制作衣服) 裁定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