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〈动〉 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分,分开) 同本义 判,分也。--《说文》 继犹判涣。--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 纪于是乎判。--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 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--《国语·周语中》 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…
司 (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表示一个人用口发布命令,有统治、管理义。从反后,意思说,与帝王后”相对为司”,即有司。本义职掌,主管) 同本义(含负责掌握、处理之意) 司,臣司事于外者。--《说文》 司,臣也。--《广雅》 司,主也。--《小尔雅》。按,周官四十有一司,司者,理其事也。 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