训政
xùn zhènɡ解释
1.旧时皇帝退位为太上皇﹐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﹐或皇太后垂帘听政﹐皆谓之"训政"。
2.指孙中山提出的建立"民国"程序的第二阶段。他把建立"民国"的程序分为军政﹑训政﹑宪政三个时期。主张在训政阶段施行约法﹐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﹑考试合格的人员﹐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﹐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。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﹐就可结束训政﹐开始宪政阶段。
逐字解释
训 (形声。从言,川声。本义教育,教导) 同本义 训,说教也。--《说文》 大训。--《书·顾命》 告之训典。--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 是为明训。--《国语·晋语》。注教也。” 务材训农,通商惠工。--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 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,素不闻诗书之训。--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 …
政 (会意兼形声。从攴从正,正亦声。攴敲击。统治者靠皮鞭来推行其政治。正”是光明正大。本义匡正) 同本义 政,正也。--《说文》 政者,有所改更匡正。--《论语·有政》马注 必从上之政下。--《墨子·天志上》 俚句戏呈伯母大人粲政。--清·秋瑾《致琴文书》 又如正己 主持政事 盖…